2008/05/29 | 谁勉强娱乐过谁
类别(日子) | 评论(0) | 阅读(38) | 发表于 18:56

和他的关系终于走到尽头。没有尾声。 却是他划的句号。 情理似乎也应如此。

逻辑上说,他不爱我,分手必由他提是为定局;生理上说,他是男人,恋爱与婚姻,不受年龄限制,自然收放自如;星座上说,他是水瓶,近乎神经病的理性;情感上说,我们已经很久没有ML,他也害怕我再度受孕一切都该是这样。我为什么不愿意早点接受?也许只是因为他的一度纵乐,我的勉强娱乐他?所以我该是那个哭啼的受害者?

拜托,我怎么可能哭泣?我只不过是受害者,他也被我娱乐过。

今天他打电话来说我父亲给我的通过他的帐户的钱没有到帐。于是我是赖账者。笑话了,先不论人品与信用。就算那钱没有到账,退一万步说,就算我还偷过你的钱,那又怎么样?我们已经拜拜了。 到现在这个时候,长了快26年的我,终于明白了什么叫解脱。

于是我拿着手机发了三个字给他,然后极其轻松极其快乐地享受自己的自由。这三个字无它,惟“神经病”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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